色差是指人眼觀察到的物體顏色的差異,可以是紅、黃、綠等色差;也可以是明暗差異,比如深藍色和淺藍色。傳統的色差分辨方法是觀察者的主觀評價。但是,由于不同觀察者的顏色辨別差異,很難統一人們對顏色的認知。為了準確評價產品的顏色,可以用
分光色差儀進行測量。
不同類型的色差儀有不同的應用范圍和測量顏色精度。通常臺式的測量精度較好,主要用于實驗室和各種科研機構;便攜式可檢測被測物體表面的凹凸不平,如顆粒狀材料、織物、木材、石頭、磚塊等;小型便攜式色差儀是適用于施工現場的快速檢測儀器。因此,也被廣泛用于各個領域的反射色和色差測量。
分光色差儀的原理是通過測量參考樣品和樣品的光譜三刺激值來定量測量樣品和參考樣品的色差。色差儀常用的幾何結構分為定向型和積分球型。其中,定向幾何分為45°/0°和0°/45°。45°/0°是指光線以45°方向照射樣品,檢測器接收垂直方向的反射光;0°/45°是指光在垂直方向照射樣品,并在45°方向接收反射光。這兩種結構的儀器*不包括鏡面反射,其測得的數據與人眼觀察一致。另外,本儀器只能測量不透明樣品的顏色;積分球幾何分為d/8°和8°/d兩種。具有積分球結構的儀器是光以水平方向照射樣品,檢測器接收與樣品成8°方向的反射或透射光。該儀器不僅可以測量不透明樣品的顏色,還可以測量透明樣品的顏色。
使用分光色差儀進行測量時,應選擇標準光源、標準色度觀察器、色空間和觀察孔徑。在選定的儀器條件下測量參考樣品CIELABl*、a*、b*或hunterlabL、a、B的色度坐標值,然后在相同條件下測量樣品三個不同部位的色度坐標值。如果定向便攜式色差儀沒有用環照明,則將參考樣品和樣品的同一測量點向四個方向旋轉90°,測量四個色度坐標值,算術平均值為色度坐標測量點的值。